Archive for the ‘自己的事’ Category

不修邊幅

August 8th, 2010 by 王同 | 6 Comments | Filed in 自己的事

可以不修邊幅的話,我會盡量不修邊幅,那是一種耍帥。不過上班,鬍鬚肯定是要剃一剃的。那是一種尊重,畢竟我不是在畫室上班。在鏡子上看到自己不修邊幅的樣子,實在是一點都不帥。本想說會像無間道裡的梁朝偉,但是事實是門都沒有。雖然如此,我還是很喜歡把鬚根留著,心想說沒門留個窗口還不錯下。

所以呢,在週末的時候,我總是不修邊幅。那是一種自我放鬆,盡量讓自己原始一點,不要那麼地嚴謹。我很喜歡用手摸摸我紮根的鬚,它就像地毯般刺刺地非常舒服。我想這是鬍子的魅力,男性荷爾蒙的威力。

鬍鬚也可以影響一個人的情緒,留鬍鬚能使一個人看起來頹廢,走起路來都有種慵懶的感覺。一件褪色的牛仔褲,脫兩個扣的有領格子襯衫,頭髮草草地粘上髮膠,穿個誇張的金鍊加牌子,再來個不修邊幅,整個人就帥呆了!典型的Giordano廣告韓國版帥哥。這一切我都有,可惜的我還加了個肚腩。加了個肚腩就變成『宅』啦!不對,是肥宅才對!

唉!人生就是這樣。

一個月過去了

June 6th, 2010 by 王同 | 3 Comments | Filed in 自己的事, 蜡笔画

不經意的,回家已經一個月了。

慢慢地,我也開始適應了現在的生活環境與節奏。

null

我開始畫畫、開始自彈自唱、有閱讀的時間,也繼續泡網。我想遲一些應該會開始寫小說了。這是我的生活,充實且帶自娛的藝術成份。

在工作上還需要很努力的去學習,在這方面還找不到自己的節奏。性子急的個性,通常都給自己帶來無必要的壓力。隨着壓力帶來的是一種推動力,那卻是健康的。

300

November 21st, 2009 by 王同 | 6 Comments | Filed in 心情, 自己的事

这篇文章与法蘭克·米勒的《300》无关。

到底300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从2007年六月开始写中文部落格直到现在,已经有两年五个月了。是的没错,这是第300篇。我写中文部落格的初衷是想恶补我慢慢退化的中文写作,没想到我越写越沉迷。今天我已经不能停止以中文写事情了。

自从看完九把刀的小说《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我想写自己的小说的欲望提高了。非常不自量力地,我写了《丘比特之恋》,只写了三篇就放弃了。原因是我写得太烂了,觉得很丢脸。虽然小说写不成,我还是继续写我的想法,我的感受。我从台湾回来后,非常用心的去写我的台湾游记《台湾,冬之旅》。用心写的游记受到好评(其实都是朋友的支持和鼓励),这让我开心,也拾起了信心。想写小说的欲望再次活跃起来。

我写了一篇短篇小说《不喝酒》,引起了一些有趣的争议。也是这篇短篇小说,我和朋友开始了短篇接龙计划。短篇接龙就是我写一篇短篇,然后让其他人再写一篇短篇来接龙。接龙短篇必须和我的短篇有连接性,而且接龙短篇必须也是独立的短篇。又要有连接性,又要是独立短篇,真的是有点过份的挑战。我们尝试了几篇之后就没再继续下去了。

写完《台湾,冬之旅》之后,我开始写科幻小说《追梦人》。由于我的故事规划得不是很好,写到一半就卡住了。我还是希望可以把它写完,但是现在真的写不下去了,或许迟一些再继续写吧,以后一定可以把它写完。我就是有这种弱点,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昨天我又开始写新小说了,哈哈。

300篇来得不易,我真的没想到自己可以写那么多。

写关于自己的事(三)家

June 17th, 2009 by 王同 | 6 Comments | Filed in 心情, 笔记, 自己的事

null

一年前我听到了一个很不错的计划。计划是这样的,我出一笔钱买下房子,房子出租,租金全归家里两老,然后我无需每个月寄钱给他们。这个主意不错,因为最后我将会有间房子,而他们也能从租金得到而外的零用钱。虽然供房子的钱真的超出我每个月给他们的零用钱,但是想到最后我会有一间房子,也好让他们放心,那我就OK了。

我们有商有量,而且马上就行动,经过两个月的时间,我已经拿到贷款,把房子买了下来。当时大家都恭喜我,我却没什么感觉。我不缺房子住,根本就没有买房子的欲望。所以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喜悦,我是说真的。

null

买了房子,还要这个费用,那个费用,还要麻烦这个,麻烦那个,如果我一早就知道会这样,我可能就打消那么快买房子的念头了。

本来说好是租出去,好让两老赚些外快,但是在老家住得并不是很舒服,所以大家都想不如搬到我家住好了。我当然十二分赞成啦!只要他们不嫌弃房子太小就搬过来啊。

他们有他们的顾虑,比如说以后如果我想成立一个家时,那会耽误到我。其实他们一点都不用担心,因为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好担心,到时候再打算,大不了再买一间。

我很认真的告诉妈妈,要租还是要自己住由他们决定,我都赞同。虽然我心里其实比较希望他们搬进来。一想到他们会进来住,我就开心得睡不着觉了,至少我可以为家里尽一份力,至少我有能力让他们开心了。这是我少少的虚荣心,也很感谢他们给我一个机会尽一份孝心。

null

有一天,妈妈打电话来,说打消搬进去住的念头。当时我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我有点失落,才发现我其实期望他们搬进来。

一年后的某一天,我回到槟城,全家人一起搬进新家。

null

爸爸花了很多心思买家私装潢新家,一踏入门就让我无比的感动。

这不是我的房子,这是我们的新家!

这不属于我,这是我们的!

null

我告诉自己,我太幸运了!

虽然买房子的喜悦迟了一年,但是我真的很开心。

null

谢谢你们搬进来,爸爸,妈妈还有小妹!

在外头打拚如何辛苦也是值得的!

null

其实一点都不幸苦 :P 别让我给骗了。

写关于自己的事(二)邪恶

May 16th, 2009 by 王同 | 9 Comments | Filed in 短篇, 自己的事

在我就读小学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直到今天我还是记得很清楚。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直到昨天。

我的小学每一个年级都分成三班,M班、K班、B班。M - Merah(红)代表着名列前茅,优秀,我曾在这班读了五年,因为成绩滑落,最后一年我落入了B班。K kuning 黄班,B biru 蓝班其实没有前后之分,大家都是成绩比较差的一群。

我不喜欢红班的级任老师,一脸正经,总是觉得自己是全校最好的老师,说什么她要连续教相同的班级,才能把学生教好。在我看来,那根本是她的虚荣心,教到好班就不想放手。我讨厌她不是因为我成绩滑落而调到别一班。我小学的时候特别顽皮,常常被她处罚,我最不能忍受她处罚我时的那种眼神,好像我是害群之马,看不起人的样子令人憎恨。她都讲一些让我难堪的话,她这样做也使我成了班上被人讨厌的对象,让我承受很大的压力,所以我讨厌她。

被调到蓝班我反而快乐多了。级任老师是颜老师,是一位非常漂亮的老师。同学们都说颜老师是一个很严厉的老师,所以比较适合教坏学生,所以我被调过来了。在蓝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是坏蛋,有一位彬彬有礼同学是颜老师的最爱,所以他是班长;有一位听说小的时候发高烧过度而烧坏脑的弱智女同学;有一位非常稳重的女同学,母性特强的她成了副班长。还有一位从台湾来的插班生,她虽然很美,但是超爱讲话到令人讨厌,叫做敏洁。敏洁每天只讲台湾华语,不会马来文也不会讲福建话。她是我的宿敌,因为她比我多话!讲话又比我吵,烦死人了!

我也常常被颜老师处罚,因为我爱顶嘴。但是颜老师并不让人讨厌,她虽然常常凶巴巴地骂我,处罚我,但是她不会故意疏远我,反而是把我安排在比较靠近老师桌子的附近,好让她容易监视我的一举一动。我想颜老师适合教蓝班不是因为她管得很严,那是因为她比较会照顾学生,毕竟蓝班有弱智的同学需要特别的照顾。

我想讲的故事就发生在我六年级的那一年。我和俊雄是好朋友,因为俊雄是特别顽皮的学生,一个被安排在课室角落一个人坐的特别顽皮学生,比我顽皮多倍的问题学生。我常常跟他在上课期间假装去厕所,然后偷偷跑去食堂买零食吃,向他学习如何做坏学生。我们一面吃着零食,一面偷笑,很享受犯罪后的刺激感。俊雄常常喜欢在底楼楼梯口往上看,想看老师的底裤是什么颜色。不然就放个小镜子在鞋子前端,尝试走过穿裙的老师旁边想偷看老师的底裤。我当时很奇怪为何他那么喜欢偷看底裤,但是我也傻傻地跟着他那样做,虽然我没有一次看得到什么。

有另一个同学,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我这里干脆命名他为小高,记忆里他好像比我和俊雄高出一个头。我和小高不熟,他很少讲话,成绩也是包班尾的学生。因为他很少讲话,老师也没什么特别注意到他,虽然他成绩超差的,但是也没有常常被处罚。

有一天小高放学后约了俊雄,俊雄约了我,忘了说了什么,只知道又要到那里去捣蛋了。这次小高带头,我们三人走过隔壁的黄班。放学后大家都回家了,我们三个人打开黄班课室的门,偷偷了进去。小高突然失心疯似的狂笑,把班上的桌子和椅子都推倒,这是非常大胆疯狂的犯罪,我受这种疯狂犯罪行为的感染,也开始学着他狂笑,尽情的把桌子和椅子胡乱推倒。每一个课室后面都有一个布告栏,每一班都有同学负责美化布告栏,黄班的布告栏做的最美,我想这是使小高起了想破坏的念头。因为接下来,小高狠狠地破坏它,把布告栏的作品撕下来。

布啊哈哈哈哈哈 布啊哈哈哈哈哈 。。。。

当时我突然害怕起来,桌子和椅子推倒了可以排回原位,但是作品撕烂了就无法还原了。我忘了到底自己有没有跟着小高那样破坏布告栏,我只是记得当时我突然起了想逃跑的念头,毕竟我觉得这样做太过份了。破坏了之后,我们三人跑出课室,然后就各自回家了。

隔一天早上,我们三人经过黄班时,看见黄班的几个女同学很可怜的拾起被破坏的作品重新粘回布告栏上,我们竟然在那里偷笑了。我真的很害怕,害怕被人发现那是我们干的好事。事情真的会很严重,我会被妈妈打死。但是,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偷笑,心里邪恶的骂着他们该死,活该!那天小高还想再去破坏一次,我不敢跟去了,我也不知道俊雄有没有继续跟他去。

事情终于曝光,训导主任把小高叫去,我猜小高第二次去破坏时被人发现了。训导主任要他承认是他做的,恐吓他如果不承认的话就报警。小高只是哭,求训导主任别报警,但是他没有把我们爆出来,他把一切罪行都自己扛了。我当时吓坏了,非常的后悔,虽然最后我和俊雄都没事,没有人知道我们都有份。

我和小高本来就不熟,这件事之后我们谁也没再提起什么。但是这件事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记忆里,直到今天依然记得清楚。

昨天我跟朋友聚餐的时候提起这变态的童年事件,朋友告诉我,这不是变态,这是邪恶。其实那一点都没错,那是邪恶。蓄意破坏人家的东西就是邪恶,不管意图是什么。蓄意破坏人家感情的第三者是邪恶,蓄意破坏人的名誉的人也是邪恶。我只想问,你有没有做过一些邪恶的事,直到今天都无法释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