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冬之旅 咏涵写的序08.23.09
记得当时要自己策划台湾背包旅时忐忑不安,而且举棋不定。
那时,一位女孩非常热心的帮忙,帮我订购机票,给我背包旅行必备的资料和鼓励,虽然当时我们根本就不熟。就在那时我就认定她是我的背包旅游老师。
我开始阅读她的部落格,涵咏她的游记,学习着她的魄力。
第一次自己策划旅程,回来之后感触良多,啰啰嗦嗦写了十篇游记~《台湾。冬之旅》,留待以后追忆。
为了让自己的劣作锦上添花,我任性地要求她帮我写序。她说必须再次阅读一遍才能写,认真的态度真让我受宠若惊。
在这里,我转载她酝酿已久的序。
迟来的序
不太记得表面先生跟我说他要去台湾,顺道向我询问一些关于背包旅行的资讯时,我们有多熟稔。
若没记错,那时我们面对面交谈的次数仍寥寥可数。
知道了这个消息,我似乎比他还兴奋。除了很热心地把所知道的与他分享,也帮他联络旅行社买机票。那时亚航还没飞台湾。
最主要的是,我希望我小小的鼓励和帮忙,可以让他很有信心地出发,并且享受第一次的背包旅游。享受之后,就会想要继续走向更多的目的地。
一直觉得,旅行是很美妙的一件事。
大约十年前,我也去过宝岛三个星期。那时阵容浩大,整个观摩团共有260人,代表着马来西亚。我很享受那次“全部东西都被安排妥当”的旅游,还跟自己说,年纪大一点的时候,就要去申请带团,不要再当个“上车睡觉,下车尿尿”的普通团员。
到我真的有资格实现这个“当年的梦想”时,却发觉,自己已经爱上了另一种的旅游方式,就是当个背包客。多年来,也累积了一定的经验。我国内的启蒙地是马六甲,国外的则是澳洲。
如今,要我跟团、照着别人订下来的行程把“该去的地方”一一走完,真的只能说,对不起。我已经离不开“一切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方程式。
我认为“想去的地方”比“该去的地方”来得重要。而且,到了想去的地方,最好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好好享受,不因为时间表而赶鸭子。
表面先生在旅程结束之后,很用心地用文字记录了他的经历。我也成了他忠实的读者。
从他的呕心沥血之作,看到了他的心情、感想、旅途,也更加认识与他同行的另一位同事。
对于台湾的印象,经过岁月的洗礼,经已变得模糊。朦胧的记忆,在表面先生文字的挑衅下,也似有死而复生的征兆。这令我察觉到另一种层次,即精神和记忆上的旅游。
谢谢他带我重游了台湾。也希望,他旅游的脚步会越去越远。
咏涵,谢谢妳,写得真好。
老实说,写好之后,甚至是隔天再看,还会觉得不如杉木写得好。你和温先生所说的“好”,真的令我出乎预料。
会有点受宠若惊,因为我认为我们之间是不需要客套话的。
Posted by haan on 12/13/09 August 23rd, 2009 at 10:55 pm
‘好’的定义是因人而异的。
别把它当成竞争,这不是我的初衷。
Sam和妳都写得好,我不做比较,因为你们各有各的风格,各有各的精彩。
我是真心的,并没有客套,我几时跟妳客气过?
Posted by 王同 on 12/13/09 August 23rd, 2009 at 11:07 pm
你說我寫得好才是客套話吧!甚麼話都好,紐西蘭的日子一天一篇要求不算多吧?
Posted by 杉木 on 12/13/09 August 23rd, 2009 at 11:08 pm
我也没有客套!
原本以为杉木是“说话型”的,可是写起文章来还真的吓到人!
我怕在nz太闷,一天不只一篇,到时太频,别人就unsubscribe了。这是温先生做过的事情,哈哈!
Posted by haan on 12/13/09 August 24th, 2009 at 11:37 am
@haan,可能的话寄几张明信片给我们吧!要手写和有stamp的,不要e-greeting card :p
Posted by 王同 on 12/13/09 August 24th, 2009 at 9:47 pm
我以为现今没有人要受这样的东西了!
Posted by haan on 12/13/09 August 25th, 2009 at 1:36 am
就是因为这样,才显得珍贵,对不对?
Posted by 王同 on 12/13/09 August 25th, 2009 at 10:42 pm
對對對!要明信片。最好是特別的那種,比如木做的或者有綿羊毛的。
Posted by 杉木 on 12/13/09 August 27th, 2009 at 12:00 am
看来你们同事之间的感情好好噢!
连我这旁人,也可以感受到!=)
大家好,加油吧!
我的问候是不是很怪卡咧!??
Posted by Silverlyn on 12/13/09 August 27th, 2009 at 12:37 am
杉木,你讲的是“明信块”了,不是“明信片”!
silverlyn,我和杉木已经不是他的同事了!:)
(我不是要扮主人在这里回答留言)
Posted by haan on 12/13/09 August 27th, 2009 at 4:07 pm
能聚在一起就是缘份,能谈得来,有共同的兴趣更是难得,是不是同事就不怎么重要了。
Posted by 王同 on 12/13/09 August 27th, 2009 at 10:2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