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关于自己的事

March 30th, 2009 by 王同 | Filed under 短篇, 自己的事.

我觉得我有讲故事的天份,虽然不是很厉害,但是我有能力构想一些事情和人物,然后尽量把他们说得比较有趣一点。从小就是如此,记得小的时候我常常讲故事给妈妈听,讲到一半我会停下来。妈妈就会追问,”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我就会在那边偷笑,”故事是我自己编的。“ 逗得妈妈非常开心。

小的时候家境并不富裕,所以很多玩具都是爸爸做给我玩的。爸爸买了一本创意玩具制作书,然后跟着里面的指示做了几样给我。我不是那种喜欢求父母亲买玩具的那种孩子,我非常佩服自己制造玩具的爸爸,所以玩腻了他做的玩具,我就想自己动手做。放学后大部份时间都在妈妈的裁缝店里寻找制作玩具的原料。原料都是一些纸张,塑胶圈,原子笔的笔盖等等。接下来,就在房间里瞎搞一翻,然后就必须承受失败的感觉,然后再放弃。很明显,爸爸只是遗传我创作的动力,却没有把创作的天份一起给我。所以我的创作的能力必须自己靠自己的努力。

我记得我有成功制造一台简单的弹珠游戏机,我拾到一块平坦的木板,我把纸皮围着木板的周边,然后加上一些纸皮在木板中间作沟以带弹珠滑落不一样的方向,然后用原子笔和塑胶圈做弹簧打弹珠,把木板的头稍微提高,整个弹珠游戏机就这样完成了。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玩具我玩最久。

我喜欢画画,因为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送我去学,我会唱歌喜欢音乐也是家人带我去学的,就算是现在我喜欢写小说也是他们在我小的时候送我去上学的关系。一个孩子的成就,父母亲栽培的功劳最大,其余的就看那孩子的造化与缘份了。我觉得最感动的是他们给我很大的空间,他们从来不因为要我考到好成绩而给我压力,他们也非常尊重我对自己的前途所做的决定,给于我很大的自由和鼓励去追求我自己的梦想。我想,这就是爱,爱需要空间与栽培。

记得当时我非常迷七龙珠,这是大多数小孩共有的童年,那就是追看漫画。很自然地,我非常喜欢自己画自己的漫画。自己的漫画有自己的故事和自己的人物。整体来看,我的漫画就是七龙珠仿制品,七龙珠的眼神,七龙珠的头发,七龙珠的气功和七龙珠的战斗场景。唯一没有的是那七粒龙珠,我的故事就是星际大战,不同的星球来的怪物在地球上作战,最后当然是地球人赢了。以前的梦想是想当一位漫画家,但是我的画工马马虎虎,所以现在我没有在漫画工作坊里工作。

上了中学我开始迷小说,一位坐在我旁边的同学介绍我卫斯理小说,我一开始看就停不下来了。我还记得那个同学的名字,他叫凯征,虽然现在已经和他失去联络。是的,那时我也开始撰写自己的科幻小说。我买了一本单线簿,开始每一天写一点,然后让同学们看。我还特地把簿子用透明纸包了起来,以免大家弄破我的书。

我第一本小说叫《厕所》,故事背景就是学校的厕所。叙述有人在学校最大的厕所里消失,经由我们细细侦察了之后,发现可以从其中一间厕所通往到地球的另一个异度空间。那个异度空间其实就是地球的复制,整个世界除了我们这些侵入者之外就只剩下空房子跟空车子。我们跑到商店里面偷东西吃,破坏明星卡贩卖机(其实不算偷,因为都没有人),侵入人家的屋子,打开电视机看(当然没什么好看,因为都没有人)。最后我们发现这个异度空间是未来的地球人制造的,然后揭发他们的阴谋成了救世主,虽然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有没有觉得这个故事很小叮当?是的,我把小叮当和卫斯理结合了。最好笑的是有人看了之后问我是不是真的发生这件事,因为故事里是以‘我’为主角。

我会去学吉他是因为看见一位大哥哥玩吉他很酷,所以自己跑去学。学成半桶水了之后我就开始创作,自己在那里乱乱弹,然后乱乱唱,没有音乐乐谱知识的我也可以写几首歌出来。我只表演给朋友看,我并没有把我的歌拿去参赛,因为我觉得我的歌都非常的另类,总觉得人家不会喜欢。经过朋友的鼓励,我和他上过台演唱自己的歌,反应还挺不错的。当我听到有人哼着我的曲子时,我感到无比的兴奋与感动。有曾几次我有想过把我的歌拿去参赛,但是最后把自己的歌和当时流行歌曲做比较了之后,我又缺胆了。我觉得我的歌非常粗俗,而且我又不会写乐谱,在自卑感的冲击之下,我放弃了。

我现在是一位电脑程式编写员,动机也是因为我想创作。我觉得可以自己写程式在电脑里’活动’非常酷,所以买人生第一架电脑时,我第一时间到图书馆借电脑程式教材来读。其实我在小学的时候就有接触过简单的电脑程式,我想编写程式的兴趣是在那时开始培养的。所以在大学期间,我的程式编写最强,大家的程式功课都得靠我。大家在考试前夕都喜欢要我帮他们授课,有时我觉得我教得比老师好,不是因为我厉害,是因为我比较有心。

我以为我只会写别人的故事,没想到一写到自己,我也可以写得那么长。还有很多关于自己的事,我想我就留到下一次才写吧!

13 Responses to “写关于自己的事”

  1. 方大人 says:

    你真可爱!

  2. 奧巴馬 says:

    什么時候來個自傳或回憶錄?

  3. lunaticgal says:

    方大人: 我比较可爱, 他比较奇怪。

    王同: i finish reading without skipping a line this time. i also write.. but i write all u influence me, do all those stupid stuff?

  4. mysurface says:

    Don’t be stupid! I influence you? Its in our blood.

  5. lunaticgal says:

    most of it influenced by u.. especially stupid stuff.

  6. mysurface says:

    No, I am not the real source, I am just a messenger.

  7. 杉木 says:

    你的父母可以做模範父母了喔。自己最真實的故事最感人,加油!!又:兄妹感情不錯,呵呵。

  8. mysurface says:

    人会想看真實的故事,是不是因为有偷窥的变态思绪?或者是纯粹的八卦?
    终于看完了《楼下的房客》,还好我还没疯掉。

  9. lunaticgal says:

    《楼下的房客》害我差点疯掉! 又:兄妹感情大错特错,呵呵 :P

  10. 杉木 says:

    其实上帝/神佛就是那个最大支的偷窥者。下次打算以这个主题写科幻小说,哈哈。

  11. 王同 says:

    杉木: 其实你想写的是色情变态小说而不是科幻吧!哈哈!

  12. pyngz says:

    haha.. read d realise u quite cute also leh.
    vy comfortable style of writing.

  13. 王同 says:

    cute? nvm I take it as a compliment la,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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